惠来慈云实验中学
迎接语言文字工作督导验收领导小组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
二、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小组成员
组 长:林周洪
副组长:朱初庆
组 员:高连生、胡命伟 、黄贞雄、吴国伟 、陈雄儿、陈静赟、胡汉文、方琳琳、王金雄、郑木丛
(二)工作职责
1.政策学习与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各种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宣传活动。
2.加强领导。负责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并在学期与年度工作计划中有具体的规划,管理和监督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3.督促检查。督促工作组加强学校公文、会议标语、宣传标语用字规范检查,督促指导工作组组织对教职员工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督查。
4.考核评价。组织制定和完善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化检查与评价的相关制度。
5.活动策划。组织策划师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汉字的活动。
6.宣传教育。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规范、制作、悬挂校园内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标语牌,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办公室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静赟
办公室副主任:胡汉文、方琳琳、林映欣、吴素洁
成员:各处室成员、各年级级长、全校一线老师
(二)工作职责
1.教科室要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的传达、落实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拟订(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执行),以及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档案资料整理。
2.级组长负责各类活动在年级中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本年级语言文字规范方面的检查、督促和评价工作。
3.科组长负责本科组老师语言文字规范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和评价工作。
4.备课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科老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
5.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督查及评价。班主任要定期利用班级板报宣传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求,收集整理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做好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6.语文老师要抓好“听、说、读、写”各环节的教学,加强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的指导,组织学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系列活动。
7.美术老师负责书法课程教学,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和书法欣赏能力,规范汉字书写。
8.学校宣传组负责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栏、学校LED屏、微信平台等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
9.全体一线老师使用普遍话教学,书写规范汉字,做学生的表率。
惠来慈云实验中学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