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环境整洁,建设优良校风。根据我校实际,现对学生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学生上学必须穿着校服进入学校,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校门,屡教不改者将按“劝退”处理。全体学生必须配合保安人员的管理,不得干扰、破坏学生进出校门的正常秩序。
2.严禁学生骑摩托车进入学校;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必须下车步行进出校门,进校后自行车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并上锁,校园内禁止骑车或乱放车辆。
3.学生按规定时间上学,不得迟到。迟到的同学必须自觉登记并计入学生考勤,按考勤管理规定处理。
4.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进出校园,如有特殊原因,须经班主任老师批准后到政教处签核方可离开学校。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违者将作记“大过”、“延缓注册”处理。
5.学生在校必须保持仪表端庄、衣冠整齐,穿着校服;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否则将按规定处理。
6.一日三餐时间禁止学生从校外带食物进入学校,不得带食品到教学区域食用;上课时段,严禁学生到小卖部买食物(包括零食),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边走边吃东西,不得吸烟,违者将其进行严厉批评并劳动教育。
7.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出教室,禁止在校园游荡,晚上(22:30后)不得在球场打球或大声叫嚷。
8.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校园各处整洁;严禁乱涂乱画、乱吐乱扔。
9.严禁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通知、海报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或学校指定位置。
10.男女学生在校园不能“接触过密”,在隐蔽角落男女同学不能独自相处,严禁在校园谈恋爱(或有“早恋”现象)。
本规定从
惠来慈云实验中学